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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旅游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8 10:14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结合国际文化旅游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

  国际文化旅游学院在籍共青团员


二、“推优”名额

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三、“推优”条件

1.已满18周岁,有1年以上团龄,自愿申请入党,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

2.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各方面有良好表现;

3.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无挂科,社会工作、组织工作等方面有良好表现;

4.原则上成绩专业排名前50%(以2022-2023学年的成绩作为参考);体测合格从2022级起,体测需达良好及以上;公寓合格;

5.提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

6.无违规违纪行为。

7.凡属下列情况者,可优先列为“推优”对象:

1近三年获得过国家、省、市级共青团系统表彰;

(2)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3)在各级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

(4)“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优秀学员;

(5)优秀退役军人;

(6)在学校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青年大学习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8)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四、“推优”工作程序

1.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以及在团支部的表现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6.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五、“推优”工作时间安排

1.推优时间:108日-1013日。团支书在团支部“推优”大会结束后,电子版《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1)、《浙大城市学院国际文化旅游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354778523@qq.com,压缩包文件名以班级命名;纸质版《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1)经班主任老师、驻楼辅导员老师、团支书填写意见并签字后,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交到西辅楼107

2.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13日中午17:00

3.学院审核:1013

4.公示时间:1016日-1020

未尽事宜可联系张夏老师,联系电话:85067255,邮箱:zhangxia@hzcu.edu.cn。


附件:

      附件1: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doc

      附件2:浙大城市学院国际文化旅游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x

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国际文化旅游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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