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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文化旅游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11:09 浏览次数: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推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际文旅学院在籍共青团员且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1年(时间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算起)

具体名单见《附件1:国际文化旅游学院23-24学年积极分子满1年名单(截止2023.10.26)》

二、“推优”名额

“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本学期学院拟发展共计8个

三、“推优”条件

1.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各方面有良好表现。

2.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成绩专业或者班级排名前50%(以2022-2023学年的成绩作为参考),无不合格科目;体测合格(2022级体测成绩达良好及以上;公寓成绩合格。

3.社会工作、组织工作等方面有良好表现。学生干部应工作认真负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普通同学应做到能主动、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能为组织或集体作出贡献。

4.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5.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

6.遵章守纪,无任何违纪记录,无任何一级通报批评记录。

7.在疫情防控、亚运赛事等志愿者服务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团员综合表现优异的退伍军人可考虑优先推荐。

四、“推优”流程

1.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在团支部的表现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6.“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向党组织推荐,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经党组织综合考察通过的,可以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

五、“推优”工作时间安排

1.“推优”时间:10月24日-10月27日。团支书在团支部“推优”大会结束后,将电子版《国际文旅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354778523@qq.com,压缩包命名:班级+推发展对象材料。

3.学院团委审核:10月27

4.公示时间:10月28-10月31

未尽事宜可联系辅导员张夏老师,85067255,或发送邮件至zhangxia@hzcu.edu.cn。

附件:

      附件1:国际文化旅游学院23-24学年积极分子满一年名单(截止2023.10.26).xlsx

      附件2:国际文旅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xlsx


国际文化旅游学院团委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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